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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三门峡市科学技术普及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1 16:31    文章来源:数据迁移
 

三科协字〔2017〕2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

三门峡市科学技术普及成果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市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办公室、市直各学(协)会、厂矿科协

近年来,全市广大科普工作者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科技“三会”中国科协九大精神、河南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为促进我市科普事业、科技事业繁荣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省科协两年一次评选科普成果奖的有关要求,市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三门峡市科学技术普及成果奖(以下简称科普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在科技成果应用、转化、推广方面成效显著的科普成果;

2、在科普资源开发、应用、共享方面成效显著的科普成果;

3、科普设施建设与应用方面成效显著的科普成果;

4、科普教育、宣传、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的科普成果。

重点关注科普信息化成果、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共享成果和优秀科普作品成果。科研成果、课题项目、专利等,须说明应用、推广或普及情况,论文、调研报告、决策建议等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对象

近三年来,在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得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科普成果。

(三)申报条件

1、成果完成人要认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科普事业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业绩突出。

2、在同行业范围内有广泛影响,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在实践中已经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促进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成效突出,促进了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

 4、在新技术、新发明、新创造、新成果的转化、推广、普及中做出贡献,促进了创新创造创业的发展。

 5、在科普设施建设、科普资源开发共享、科普信息化建设及科普产业发展中做出贡献,推动了科普事业发展。

 二、申报奖项等级

 三门峡市科普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条件如下:

 一等奖: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业范围内有广泛影响。

 二等奖:在全市同行业范围内有广泛影响。

 三等奖:在各县(市、区)同行业范围内有广泛影响。

 市科协将设若干名特别组织奖,对在此项工作中积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各奖项均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科普性、知识性强。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优中选优。科普奖评选过程中应坚持业绩突出、实效突出、优中选优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市科普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凝聚力,同时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科普工作,适当扩大获奖覆盖面,打造社会化科普联动工作机制。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向基层科普项目和一线科普工作成果倾斜。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项目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申报项目要按照“三门峡市科普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的有关要求,填写《三门峡市科普成果奖审批表》、《三门峡市科普成果奖申报简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项目申报人指项目的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每个项目参与人员不得超过5人,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科普成果奖奖项原则上不超过5项。       四、申报程序

 (一)初评和推荐

 1、推荐单位为各县(市、区)科协、全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厂矿科协等。

 2、推荐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于2017年9月底,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三门峡市科普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普及部)。

 (二)评审

 市科协成立三门峡市科普成果奖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对获奖项目的实施单位或完成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五、申报有关事项

 (一)文件查阅和下载

 相关文件和材料可以从市科协网站。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永伟    联系电话:0398-3162998

 邮  箱:smxskxbgs@126.com

 附件:1、三门峡市科普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

       2、三门峡市科普成果奖汇总表

3、三门峡市科普成果奖申报书

4、三门峡市科普成果奖申报简表

                          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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