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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区别食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期

发布时间:2010-12-20 09:07    文章来源:数据迁移

在食品标签上经常可以看到保质期和保存期,虽一字之差,却不能混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保质期的含义是:“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证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其中“规定的条件”,一般是指储藏方法,如通风、干燥、阴凉等,在保质期内食品完全适于出售和食用。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加以区别,如该视频的色、香、味没有改变,他仍然可以食用。当然对有些超期食品单凭感官不能作出鉴定时,则需通过化验检测来判定可否食用。

食品的保质期则为硬性规定,它是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使用的最终日期。超过了这个期限,质量会发生变化,不再适合食用,更不能用以出售。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须谨慎辨别

保质期和保存期是《食品卫生法》在试行期间和正式实施两个不同阶段卫生执法的法律依据。虽然正式实施后,应执行食品保质期的规定,但国家关于食品标签的标准,规定保质期是最佳食用期,保存期为推荐的最终食用期。众多历史原因造成了目前食品生产企业有的采用保质期,有的采用保存期的状况。

在目前法律法规不断发展健全的情况下,了解保质期和保存期涵义的不同十分必要。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最好注意销售环境是否符合标签上规定的条件,比如冷藏储存、避光保存,阴凉干燥处保存等。如果不符合规定,即使食品没有超出保存期,也可能已经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