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三门峡作出新贡献的意见
中共三门峡市委文件
三发〔2006〕17号
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
创新型三门峡作出新贡献的意见
(2006年8月10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河南的决定》(豫发〔2006〕10号)精神,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三门峡作出新贡献,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建设创新型三门峡的责任感、使命感
1、建设创新型三门峡对广大科技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科技革命、科技进步与创新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和智力支持。但目前我市仍存在着资源开发和初加工产业比例偏高,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较低,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偏低,整体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市要实现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依靠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实施自主创新跨越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三门峡,迫切需要广大科技工作者进一步奉献出智慧和力量。
2、建设创新型三门峡是科技工作者的神圣职责。科技工作者是科学技术的重要承载者,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开拓者,是自主创新的主力军,在建设创新型三门峡中肩负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广大科技工作者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着力解决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勇攀高峰的信心和勇气,努力成为弘扬自主创新精神的先行者、建设创新文化的开拓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促进者、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高尚道德情操的践行者。
二、深入实际,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3、深入农业一线,为建设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牢固树立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坚定信念,真心实意,脚踏实地,深入农村基层,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科技服务。围绕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努力推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全面提高科技进步对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贡献率。支持科技人员面向农村开展技术服务,激励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推广活动。对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实施科普惠农工程,集成农业科技教育培训资源,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加强科学、文化、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4、深入企业一线,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围绕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强化对产业、企业发展的服务和支持,为企业培训技能型紧缺人才,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高企业的研究开发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着眼于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更多地吸引企业科技人才参与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积极支持、引导优秀科技人员到企业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聘用高层次科技人才,支持企业吸引和招聘外地科学家和工程师。允许高新技术企业采取持股、技术入股、提高薪酬等灵活的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到企业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积极为企业科技工作者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营造氛围,畅通渠道,创造条件。支持以我为主形成重大技术标准,促使标准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鼓励和支持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内技术标准,努力培育一批国内公认的技术标准和知名品牌,造就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5、深入科普工作一线,为提升全市人民科学素质服务。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让公众了解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创造活力。积极帮助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遍提高科学素质,推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整合各种社会科普资源,动员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科普事业。鼓励和支持在职科技工作者、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等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努力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对在全市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积极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以及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农技协在开展科普活动、进行科普宣传以及技能培训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技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提高科学技术普及的财政经费投入,保证及时足额划拨,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
三、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的科技人才
6、加快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科学技术人员是新的生产力的重要开拓者和科技知识的重要传播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目前我市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还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因此,加速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要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员的重要作用,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社会环境,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根据科技发展的趋势和我市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培养、造就年轻一代科学技术人才,建设一支跨世纪的宏大科技队伍。要重视跨世纪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努力创造能使青年优秀科技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委派他们在关键岗位承担重任,使他们在实践中健康成长。继续从科技事业兴旺发达的大局出发,举贤荐能,把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向第一线,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开拓创新。
7、大力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外地科技人员来我市工作。针对产业发展需求,结合重大科技专题,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多种形式吸引优秀人才来我市创业。对重点引进的高级人才在生活、工作条件等方面从优安排。重视从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中选拔培养科技人才及各类专业技术能手。
8、加强科技工作者的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科技工作者增强献身科学、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把实现自身抱负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把发挥聪明才智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结合起来,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关键时刻用得上、能够解决问题、具有高水平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积极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良好作风。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科学研究和学术研究中的不端行为,坚决杜绝学术造假、剽窃、抄袭等不正之风,纯洁学术风气。在申报、推荐、评审、鉴定、答辩、评奖等科技活动中,要充分尊重学术领域中的不同意见,维护学术尊严。鼓励学术争鸣,积极营造民主讨论、平等待人的学术氛围。提倡合作精神,努力形成老中青科技工作者各展所长、科研人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和谐相处、团队之间开放协作的科研合作格局。
四、为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
9、努力为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要充分发挥各人民团体特别是科协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把科技工作者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围绕中心,开展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大力弘扬敢为人先、敢闯敢试的创新精神,大力宣传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人才、爱护人才,鼓励科技工作者干事业、支持科技工作者干成事业、帮助科技工作者干好事业的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人才工作的投入,切实改变科技工作中“重物轻人”的倾向。改革收入分配体制,建立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解决科技工作者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提高创新效率。
10、支持和帮助科技工作者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建立健全科技工作者建议的呈报制度,通过大会发言、政协提案、人大议案等形式,组织和帮助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技、教育、人才以及其他涉及科技工作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时,要注意吸收科技工作者代表参加。
11、完善制度和机制,反映合理诉求。要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研究制度,及时了解科技工作者的思想状态和各方面需求,重视反映和推动解决科技工作者特别是基层科技工作者在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具体困难,使他们精力充沛、心情舒畅地发挥聪明才智和业务专长。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交易制度,切实维护科技工作者的科技成果收益。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职务技术成果完成单位应依法给予报酬;对非职务发明成果完成人要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五、加强党的领导
12、加强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科协的领导,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科协的工作汇报,支持科协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将科协组织纳入科技、人才等协调领导小组。安排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熟悉科技工作的知识分子担任专职领导,按照《公务员法》推进科协干部队伍建设,保证机构和人员的稳定,鼓励科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发挥好科协组织在推动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三门峡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13、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做好科技工作者工作、发挥科技工作者作用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政治责任,及时了解科技工作者队伍状况,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委和政府的有关工作部门要明确自身在做好科技工作者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工作需要,给予适当政策、资金倾斜。要把联系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工作团队的成效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考核,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
14、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协调机制。根据科技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科技工作者的特点,完善法律法规,优化政策环境,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人民团体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打破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人员使用与项目、课题相结合的制度,畅通各类人才之间流动的渠道,保证人才流动的开放性和有序性。
(此件发至县级)
主题词:科技工作 创新型三门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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