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警惕所谓“气功”的邪教化——从“日月气功”谈起
一、 “日月气功”已发展成为邪教组织
“日月气功”由河南襄城县人温金路(化名金光道)于1994年8月创立。他宣称:“用日月的能量来调整身体,平稳心理,祛除疾病。只有修炼日月气功,才能预测各种灾害,未卜先知。”修炼中以一手托太阳,一手托月亮,聚集日月能量,藉此可为人治病,提高粮食产量,开发儿童智力,产生特异功能等。其组织一度发展达13万人,遍及29个省市。在法轮功问题爆发后,国家开始全面清理整顿各种打着气功名义的非法组织,其中即包括“日月气功”。2000年,温金路被处以劳教2年。
解教后,温金路不思悔改,继续网罗其信徒,十多年来,以各种方式,开展活动,发展组织,以“大师”自居,不断神化自己,编造歪理邪说,蒙骗信众,实施精神控制,聚敛钱财,奸淫众多女弟子,甚至在河南兴建了“德福观”和“生态园”作为其组织的基地,使之“宗教”化、产业化。从有关部门查实的情况来看,“日月气功”组织已具有了我国“两高”司法解释中关于“邪教组织”定义的五大特征。最近,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温金路等多名“日月气功”邪教组织骨干成员依法判处时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二、 冒用宗教名义是邪教组织的优先选项
上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我国各大宗教从文革浩劫后逐渐恢复,但由于长期的污名化,宗教在当时社会中的印象不佳。而同时期兴起的“特异功能热”和“气功热”,成为人们解放思想禁锢、猎奇乃至满足宗教需求的重要途径。当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特异功能”和“气功热”受到全面清理整顿后,“气功大师”及其大量信众走向四条不同的路径:一是潜逃国外,以“宗教”或“文化团体”的名义开展活动,例如“法轮功”“中功”“菩提功”等;二是继续冒用传统宗教,以宗教人士身份,继续开展活动,例如有的人冒用藏传佛教名义,自称所谓“上师”甚至“转世活佛”头衔,不用改变多少俗世生活方式,甚至还搞点什么“男女双修”;三是转入研究气功、瑜伽、传统文化乃至宗教、哲学、心理学等,从事诸如体育、文化、养生事业,修心养性;四是发展成为邪教组织,秘密恢复发展原有功法组织,发展成员,从事危害社会的非法活动,最易衍生为邪教,例如2015年公安机关破获的“华藏宗门”邪教组织,以及“日月气功”等。
在我国,五大传统宗教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无不成为文化的宝库,又为多数民众信奉,且受宪法和政府保护的,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深入贯彻执行,公开冒用宗教名义,攫取宗教资源,与传统宗教争夺信众,越来越成为邪教组织的优先选项。宗教自身非常复杂,因应时代发展的新兴宗教更是层出不穷,邪教与之相似度高,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极易鱼目混珠,绝大多数民众无法分辨,同时也给政府有关部门打击、取缔邪教带来不小的难度。正因如此,宗教界各级组织和爱国人士有弘扬正信,自清门户,保护信众避免上当受骗,帮助政府防范邪教的神圣职责;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反邪教组织守土有责,更应积极作为,充分听取宗教领域和反邪教专家学者的意见,正确识别宗教与邪教的区别,以保护合法,打击非法,为广大民众建立起防范邪教的壁垒。
(作者系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法音》杂志原副主编、中国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